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今年,我校将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开展本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
希望各学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著书立说,编写出更多精品教材。现将200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仅限本科课程)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教材;
2、目录外专业基础课程教材;
3、公共基础课程教材;
4、学科基础课程教材;
5、学院(部)主要专业课程教材;
其中,学校将重点支持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目录外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反映我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的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教材以及在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的修订教材。
原则上,每个申请人作为第一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教材须是因我校本科学生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
已获各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本次不能申报。
二、立项项目的数目、完成期限和出版单位
今年计划立项十五套教材,所有立项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11年12月30日,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组织工作。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报表。(见附件)
3、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及学院(部)负责人根据本学院(部)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负责将申报表汇总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材管理中心(其中书面申报表、学院(部)汇总表需盖学院(部)章,并由学院(部)领导签字)。
5、学校教学委员会将对立项申请组织评审,从中确定教材建设名单。
6、教材建设立项名单经教务处网上公示一周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生效。
7、学校对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立项教材,支付一定出版费。
8、经学校批准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保证质量完成出版任务,对未按期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项目,学校将视其原因撤消其立项,终止其合同。
四、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7日,过期不予受理。(请于11月26日前将立项申请表上交学院)。
浙江林学院教材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