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根据教学工作管理制度规定,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本学期全日制本专科(不含研究生、成教、双学位教学等)教学工作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注意事项:
1、天目与本部工作量请分开表格填写(表格分:附件1本部专任教师、附件2本部行政兼课、附件3天目专任教师、附件4天目行政兼课四种,请对号入座)。请务必上交纸质版一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09-10-1学期指导06级本科毕业生工作量暂不上报。
3、40人以下按一个班算(系数1.0),41~75人按2个班算(系数1.4),76~110人按3个班算(系数1.7),其他算4个班(系数2.0),需要按5个班计算的另外申报备案。
二、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起至11月5日,请任课教师填写工作量统计表格纸质版并上交学科秘书,学科秘书于11月6日统一上交学院。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严格按浙林2002[194]号文件《浙江林学院教学津贴校院(系、部)切块计算方法》执行。有关《计算方法》中的几点规定作如下说明:
1、天目学院与本校相同课程的教学内容侧重面有所不同,要求试卷分开命题,不计重复班系数(即重复班系数为1.0)。
2、(8)专业方向与特色课, 从06级开始不设专业方向与特色课。
3、(9)双语教学课程,一律按《计算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九点执行[必须是外文原版教材,而不是提纲;用外语授课,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其他课程的课堂教学、实验课、指导教学实习等均按相应条款计算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必须以实施教学计划为依据,不得擅自增加。实验课系数由0.7调整为1。未列入教学计划内的,需计算教学工作量的,由教务处审批。
5、工作量汇总保留一位小数。
2009年10月29日
附件1:本部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doc
附件2:本部行政兼课人员教学工作量统计表.doc
附件3:天目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doc
附件4:天目行政兼课人员教学工作量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