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我省林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有效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林业厅、省林学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林科〔2007〕29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十届林业“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范围、条件详见浙林科〔2007〕29号文件要求。浙江省林业厅“科技兴林奖”申报材料要求:“科技兴林奖”申报书(单本)一式15份;整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申报书”最后一页附件目录)2套,并要求装订成册,封面为“科技兴林奖”申报书,不需另加封面。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1日。(由于省科技厅申报科学技术奖的时间提前,请大家务必按时申报。)
三、注意事项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有关文件精神,科技成果鉴定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林业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科技成果鉴定也不再作为科技立项和评奖依据,但科技成果须进行网上登记,经登记并取得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号后才能申报“科技兴林奖”和省科学技术奖。
如报奖中有不明之处,请与厅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孙慧根,联系电话:0571-87399081;或学校科技处63732747(内线9292747)。
关于印发《“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林业厅29号).doc
浙江省林业厅、林学会“科技兴林奖”申报书(浙林科[2009]8号).
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