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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林业厅推荐201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0-03-19点击数:

各学科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035号)要求,为了做好林业奖项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科技厅(浙科发成〔201035号)文件(详见:http://sta.zjkjt.gov.cn/wlsb/)以及网上评审的要求做好林业科技奖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重点推荐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对推动全省林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对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原创性明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并已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服务三农,以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等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

三、推荐要求

(一)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经登记并取得登记号方可报奖,成果登记须在330日前完成。

(二)今年科技厅仍实行限额报奖,请各有关单位严格筛选,确保有竞争力的项目进行申报。

(三)今年所有项目仍实行网评,纸质材料必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否则作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申报奖项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各学院于412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材料经学校科技处上报至省林业厅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报正式的书面及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除科技厅规定的份数外,需增加二份附件材料及推荐书,以便学校及省林业厅存档。

(五)请报奖老师代拟所推荐奖项的推荐意见草稿,各学院审核,供学校科技处推荐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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