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各有关科研院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林木品种的审定与推广,加快造林良种化进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0年度国家级、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符合国家林业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国家级
林木品种审(认)定或省级林木品种审(认)定,或同时申请国家级和省级林木品种审(认)定。
二.申请国家级、省级林木品种审(认)定的,应按照国家林业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二)林木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品种特性、繁殖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抗性、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作出详细说明);
(三)林木品种特性(叶、茎、根、花、果实、种子)及母树、试验林照片。
申请国家级林木品种审(认)定的,应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林品审秘字[2010]1号文(见附件1)填写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应当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省级审定又申请国家级审定的,应附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证书复印件;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应当附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三.对选育者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向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申请。
四.申请国家级林木品种审(认)定的,申请材料经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审核后,一式10份(原件2份,附电子版1份)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前
上报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申请省级林木品种审(认)定的,申报材料一式10份(原件2份,附电子版1份)于
2010
年
8
月
31
日前
报送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及填写说明可以从国家种苗网下载,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可从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下载。
五.请各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好本地区2010年度国家级、省级林木品种审(认)定的申报。
联系地址: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凯旋路林巷18号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80848
联系人:樊民亮
E-mail:FanmL96@163.com
附件:1.国家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10
年4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