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新的贡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省青年科技奖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推荐人数、推荐程序等,均按《浙江省青 年科技奖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届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在上届评选中落选的,近年来在工作中又取得新的成就,并符合申报年龄的青年科技 工作者,仍可申报参加本届评选。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专家组名单。
(二)候选人材料:
1.《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本或发邮件至:zxguang@zafu.edu.cn。
2.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可用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科技成果应以
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6)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7)其它材料。
五、请各学院、有关单位于7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行政楼415室)。
联系人:周晓光,电话:0571-63925756。学校会根据各申报材料择优推荐。
附件:1. 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
2. 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