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已于2月13日印发(学院网站已转发),2012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项目申报采取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市和有关省级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数见附件。今年第一批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各市科技局、省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明确的产业化导向、企业主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项目立项原则,对照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和攻关方向,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择优推荐基础条件较好、技术相对成熟、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求紧迫的项目,并适当向省级以上高新区倾斜。同时做好项目的培育指导和储备工作,分批推荐。
2012年度(第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限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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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归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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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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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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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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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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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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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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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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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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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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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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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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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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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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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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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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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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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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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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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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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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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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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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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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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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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重大与高发疾病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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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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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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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重大与高发疾病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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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省部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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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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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重大与高发疾病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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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高校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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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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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农业生物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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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高校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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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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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节能环保(环保)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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